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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部门、各学院、各医院:
  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2012-2020年)》(苏教社政〔2012〕9号)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制定下发的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全面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水平,学校经研究决定设立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
  现将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面向学校及各医院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开放。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的申报要以当前我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紧密结合卫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跨学科、持续性的跟踪研究。课题论证要体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避免低水平重复。
  2、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人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鼓励申请人进行跨学科、跨学院联合申报,提高研究工作的组织程度与集成度,发挥群体优势,对符合以上条件的项目在审批时予以倾斜。每位申请人限报1项。
  3、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由校内外专家共同评审。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研究成果为发表论文、专著或研究报告。
  4、各学院、部门、医院科研管理部门对申报的项目履行初审手续,请集中于12月20日将申报材料(《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专项项目申请书》及以“单位-姓名”的名称存盘电子版报送学校科学技术处。联系人:盛彤彤,王鹏飞,电话:86862693,Email:stt@njmu.edu.cn
  5、请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确保此次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详情可参见http://kjc.njmu.edu.cn/s/36/t/138/60/62/info24674.htm或至科教办询问。

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申请书

南京医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专项项目申请指南